首先必须有一个实际经营的公司,在后期申请中,美国移民局有可能会实地考核。一些个体户,没有公司,有实际经营的生意也是可以成功申请到。
申请人可以不是公司法人,可以是管理者,比如总经理。这个公司计划在美国设立分公司。在美国需要实际租赁一个办公场所。因为只是筹建,不必有很好的办公室,一般很多居住房子也可以设立公司。另外需要安装电话。
专业会计师撰写商业计划书,为L1申请的重要文件。国内母公司向在美国设立的子公司汇入流动资金,不低于10万美金。
现实操作中,这类申请成功率极高,在美国的不少华人实际也是通过这种做法成功获得美国绿卡。
L1申请获批后,申请人配偶及21周岁以下的子女可获得L2签证,可以同时赴美,全家享受美国相应免费教育及其它社会福利。
L1签证适用于正在筹划设立美国分公司的跨国公司经理级高管或专业人才,这样的L1签证
通常只有一年的有效期。到期后申请人必须提出延期的申请。最长可以延期7年。这期间L1持有人可以在设立的分公司工作,运营公司。配偶可以申请工卡,在任何企业合法工作。
L1持有人可以通过运营公司,公司达到一定规模,一般营业额不低于100万美金,雇佣5个左右的美国居民即符合条件申请绿卡。也可以通过直接收购一个成熟的大型公司一定的股份直接满足条件按照EB-1C,商业杰出人才获得绿卡。一般通过收购公司,办理EB-1C,花费在35万美金左右,相比投资移民,投资金额小,可控性高,风险低,成功率高,时间快,大概9-12个月就能申请成功。